文章编号:50702时间:2024-08-14人气:
中新网南京8月14日电 (记者 朱晓颖)14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联合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在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其间发布了江苏省第四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十大典型案例。
这十大典型案例分别为:江某等人滥伐林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周某等人非法填埋建筑垃圾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案,夏某、刘某等人非法处置化工废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案,南通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非法排放废水和非法贮存危险废物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案,某精密部件(苏州)有限公司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案,某金属制品(南京)有限公司非法排放危险废物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案,东海县19家企业非法排放废气、扬尘未覆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集体磋商案,南通某工程公司船舶燃油超标大气污染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案,某股份有限公司突发火灾事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案,毛某某、徐某某、闻某某非法狩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案。
2018年1月1日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在全国范围内试行。江苏先行先试,不断探索创新责任承担形式与受损环境修复方式,高标准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落地见效。截至今年7月底,江苏省已累计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8786件,涉案总金额15.43亿元,其中,2024年新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1356件,涉案金额2801.89万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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