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编号:61785时间:2024-09-05人气:
中新网9月5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微博消息,日前,贵州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原主任委员宋宇峰(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遵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宋宇峰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遵义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宋宇峰利用担任贵阳医学院院长,贵州省卫生厅党组书记、厅长,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贵州省医疗保障局局长,贵州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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