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编号:65887时间:2024-09-12人气:
中新网天津9月12日电 (记者 周亚强)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12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近三年该院金融审判基本情况和典型案例。会上,该院针对金融机构、企业,以及中小投资者、金融消费者发出风险提示和建议。
据介绍,2021年至2024年上半年,天津二中院受理金融类案件6518件,审结6478件。其中,2021年金融案件占全部民事案件的11.95%,2022年占比12.35%,2023年占比13.97%,2024年上半年占比13.76%,呈现出逐年增加的趋势。
在该院近三年审理的金融类案件中,案件类型虽然涉及金融各领域,但案件数排名前四位的案由较为稳定,分别为借款合同类纠纷、保险类纠纷、票据类纠纷、银行卡纠纷。同时,票据纠纷、储蓄合同纠纷的调撤率较高。
据此,法院建议金融机构加强借款人资质、经营状态、营收情况、借款人自行提供的担保等方面的尽职调查,有效抑制风险交易行为;加强贷后审查,落实定期回访记录制度,及时发现并有效处置信贷风险;科学制定风控方案,多采取面对面方式与客户协商还款,降低维权成本,提高债权回收效率。
针对企业,法院提示应谨慎选择融资渠道,认真审查金融机构相关营业资质,尽量选择贷款流程规范、资金规模大、利率和借款周期正常的金融机构;严格规范内部人员管理、印章管理及各项审批流程,不要随意为他人借款提供担保;加强票据专业知识学习,避免出现操作失误。
法院同时提示中小投资者、金融消费者,要树立审慎投资观念,在进行投资、投保前仔细阅读合同,客观评估自身经济情况再作出决定;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对金融机构合理要求提供的事项如实告知;树立证据固定和保存意识,避免在诉讼过程中出现“有理说不出”的情况。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纠纷,积极通过诉调对接机制进行化解,节约诉讼成本,提高诉讼效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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