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编号:100519时间:2024-11-18人气:
11月18日,上海发布通知,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对个人转让住房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根据规定实行个人所得税核定征税,以转让收入的1%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取消了个人转让非普通住房以转让收入的2%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的规定。通知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中新财经 谢艺观 阎红心)
责任编辑:【程春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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