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黄志文决定逮捕

文章编号:22381 更新时间:2024-06-17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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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6月17日电 据最高检网站消息,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委原书记黄志文(正处级)涉嫌受贿一案,由湖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黄志文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编辑:于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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