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就欧盟第14轮对俄制裁列单中国企业事答记者问

文章编号:27796 更新时间:2024-06-26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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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6月24日,欧盟宣布在第14轮对俄制裁中再次列单中国企业,请问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答:欧盟不顾中方多次交涉和劝阻,一意孤行,在第14轮对俄制裁中再次列单中国企业,这是没有国际法依据和联合国安理会授权的单边制裁和“长臂管辖”。中方对此强烈不满,坚决反对。这一做法有违中欧领导人共识精神,对中欧经贸关系造成负面影响。中方敦促欧方从中欧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大局出发,无条件停止列单中国企业。中方将坚决维护中国企业的合法权益。

  (商务部网站)

【编辑:梁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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