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马玉星决定逮捕

文章编号:31536 更新时间:2024-07-03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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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7月3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微博消息,山东省委第四巡视组原组长马玉星(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山东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马玉星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编辑:周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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