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高院:依法指定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法院对索某等十二人犯寻衅滋事罪案进行审判

文章编号:40940 更新时间:2024-07-22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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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7月22日电 据青海高院微信公众号消息,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7月22日发布公告:

  青海省天峻县人民法院审理的天峻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索某等十二人犯寻衅滋事罪一案,为确保司法公正,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7月22日作出指定管辖决定书,依法指定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法院依照刑事第一审程序对该案进行审判。

图自青海高院微信公众号
【编辑:周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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