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编号:83040时间:2024-10-17人气:
中新网10月17日电 据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消息,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称,经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就调整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对于认定为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5%;
2.对于认定为第二套改善型住房,且贷款所购住房位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以及嘉定、青浦、松江、奉贤、宝山、金山6个行政区全域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
本通知自2024年10月18日起施行。2024年10月18日前受理的公积金贷款按原政策执行,2024年10月18日(含)后受理的公积金贷款按本通知执行。
内容声明:
1、本站收录的内容来源于大数据收集,版权归原网站所有!
2、本站收录的内容若侵害到您的利益,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处理!
3、本站不接受违法信息,如您发现违法内容,请联系我们进行举报处理!
4、本文地址:https://www.duozy.cn/article/83040.html,复制请保留版权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