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超大城市要取消对灵活就业人员等参加职工医保的户籍限制

文章编号:47343 更新时间:2024-08-01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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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1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有关情况(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会上,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黄华波表示,《指导意见》发布后,参保人可以享有五大红利,“放、扩、提、奖、便”。“放”是指进一步放宽放开参保的户籍限制,让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可以在常住地参保。也提出超大城市要取消对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的户籍限制。

  “扩”是指扩大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由家庭成员扩展到近亲属。“提”是指连续参加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提高大病保险封顶线,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最高支付限额。“奖”就是指建立居民医保基金零报销人员的奖励机制,当年没有享受报销的参保群众,次年提高大病保险的封顶线。“便”就是指更加方便参保人员就近享受医疗服务,推动更多村卫生室纳入基本医保定点,并直接结算,推动集采药品更多在基层落地,把集采红利更多释放给基层。(记者 郎佳慧)

责任编辑:【孙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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