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从直系亲属扩大到近亲属

文章编号:47344 更新时间:2024-08-01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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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1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有关情况(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会上,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黄华波介绍,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就是指个人账户里的钱可以供家人用,可概括为“家庭共济能参保,帮助老人帮助小”。《指导意见》不仅延续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还进一步优化了共济政策,放宽了共济范围。一方面共济的范围扩大到了近亲属。文件规定,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以用于本人近亲属缴纳居民医保参保费用。其中,近亲属是指《民法典》中规定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如果这些近亲属是参保人,在报销医疗费用时,可使用共济人的个人账户进行结算。(记者 郎佳慧)

责任编辑:【孙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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